一切沉寂都開始飆揚:1980年代的台大學運

▌撰文者:李宜軒

▌時間:2019年5月2日(四)19:00–21:00
▌地點:台大社會系館101教室
▌主講:林國明教授

1980年代尚處於戒嚴體制的臺灣,經歷1970年代的內外衝擊,從保釣運動、退出聯合國、中壢事件、華美斷交,以及美麗島事件等,戡亂與戒嚴體制逐漸受到質疑;民間對獨裁統治的進一步挑戰,更使政治改革的曙光初現。然而,舊有的黨國體制結構依然穩固,過往對個人與社會的控制仍不見鬆綁。例如在校方與黨國組織的合力控制下,大學生始終被隔離於外在社會。

不過,自1982年起,臺大開始出現學生對黨國體制的衝撞與抗爭。改革派學生陸續以「代聯會普選運動」、「言論自由運動」和「社會實踐」作為學運的主要路線,並透過「自由之愛」、「大學改革」的倡議,對抗黨國威權下的校園體制。雖時常面臨策略失敗,或是校方的懲處與威脅,但也成功引起其他同學對事件的關注。

林國明老師於1984–1988年就讀臺大社會系時,擔任大學新聞社的總編輯,同時也是「自由之愛」的主要推動者。作為經歷學運、解嚴等關鍵時刻的見證者,老師和我們分享198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迸發的歷程,其中學生們是透過什麼組織、採取了什麼策略,以及面臨哪些社會條件與困境?背後又是憑藉著什麼理念支撐?三十年過後,當時的參與經驗至今能提供哪些啟發與借鏡?老師將這些事件脈絡的介紹,作為下一場座談的前導。「野花遍地的時代 ──1980年代的學生運動浪潮」活動中,老師與羅文嘉先生、范雲教授、陳志柔教授、吳介民教授等四位講者進行對談,使大家對1980年代的學生運動有更多的了解。

主講者林國明教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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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

1980年代的臺灣,美麗島事件才剛結束,黨外力量已經集結起來,但此時大學卻完全隔離於社會抗爭之外。「大學像是無菌室,將校內學運的推動與社會上的黨外運動隔絕開來。」與社會上肅殺的政治氛圍相反,校園主流往往是逸樂取向或救國團式的學生活動。甚至,代聯會就是這些活動最大的主辦單位。而「慈幼社」一類社團,則是在監控底下,以穩定秩序為前提,舉辦偏鄉教育等「虛偽人道主義式」的服務活動。

至於政治活動,在校園裡的特殊權力關係下,校方得以用懲戒制度等正式法規,干涉學生的活動甚至思想。學生對政治活動的參與備受限制,因而相對很少公開進行;學生即使已經成年,仍不能參與助選;發行的刊物也必須經過審查才能出版,甚至連詩文創作都受到干預。校方透過體制內各個層面的限制,剝奪了學生行使自由的權利,學生被視為「需要照顧的小孩」,而不是完整的公民。

除了正式的校規,更隱微而高度運作的,則是黨國體制下校園黨部與情治單位對校園的全面監控。包括代號「孔知忠」的臺大知青黨部,乃至於黨部外圍的逸仙學會、覺民學會、三民主義研究社等。另外加上校級、院級、系級的黨支部,都標誌著國民黨勢力依靠國家力量,有秩序地滲透進校園每一個角落。各院、系級中的黨員,不只會參加競選、推動黨務,甚至連大新社一類的異議性社團,也被情治單位滲透。社團裡的線民,定期向國民黨報告開會討論的情形,導致學生之間互相懷疑;對象也不限於學生,就連老師上課的言行,也受到職業學生的監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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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脈絡

1982年,臺大開始出現零星的地下抗爭行動,鼓吹代聯會主席普選

1983年,首次出現改革派學生當選代聯會的主席,即吳叡人,他把多年未再開的學代大會制度化,變成學生傳遞意見的管道

1985年,學代大會通過代聯會普選案,但未被學校通過;成立直委會

1986年,大新停社事件引發言論自由運動;臺大學生杜邦事件調查團報告;人權日自由之愛演講

1987年,陳志柔當選代聯會主席

1988年,通過代聯會改名學生會,首屆學生會會長普選由羅文嘉當選;大學改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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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破期 (1980–1982)

1980年代初期,臺大的「五人小組」包括李文忠、賴勁麟、劉一德、王增齊與楊金嚴,因為同住宿舍而形成緊密的生活社群,具高度的凝聚力。他們閱讀黨外雜誌、馬克思主義等禁書,從中得到政治啟蒙;也透過參與黨外巡迴助選的學長,汲取黨外人士的政治經驗。自我知識培力、人脈社群的拓展之餘,他們陸續和某些關心公共議題、政治經驗較少的社團聯盟,在1982年決定開始推動代聯會普選的議題。

當時對改革派的學生而言,「學生可以做為社會改造的力量」,然而若想突破多數學生對公共議題的普遍陌生與冷漠,就必須喚醒他們的權利意識,觸發群眾對公共事務的關心,進而參與改變。或許社會公共議題離學生的校園生活過於遙遠,他們選擇策略性地從日常中的議題著手──以「學生主權」作為運動的核心訴求。當所有人都有權利選舉代聯會主席時,主席將會更有代表性。如此一來,學生基本的權利得以不被黨國控制下的學生代表所把持,能透過代聯會進行校園倡議。他們推動議題、爭取權益的同時,也是鼓勵更多學生參與,帶來社會改造的動能。

為了推行「普選運動」,他們分別從體制內、體制外的行動,來表達自己的主張。一方面,透過《大新》、《醫訊》、《法言》等刊物進行宣傳,然而刊物時常無法通過學校的審查;舉辦社團聯合座談會等,也多次遭校方阻止與為難。他們於是透過體制外的活動引起同儕關注: 比如在教室發地下傳單、張貼海報,或趁著早八以前的時間寫黑板;也會到宿舍塞傳單;甚至從樓上將一疊傳單往下撒。這些舉動反映了當時傳遞資訊的迫切,並以此作為對體制的衝撞。

不過,老師也提到,他曾經擬好傳單的草稿,卻越想越覺得不安,想盡辦法把傳單撕毀或燒掉 — — 聽起來雖然可笑,卻也深刻展現參與者身處那個年代的掙扎。「一方面學生也想為公共議題做些什麼,一方面也擔心被查獲,提防著未知的禍頭。」像是1982年10月的普選事件,大論社為了宣傳代聯會普選,發傳單抨擊候選人,而被停社半年,相關學生也被記過處分。

除了校內活動之外,學生也於校外以行動衝撞體制:如發動在彭孟緝的官邸噴漆,參與者則被迫逃亡;而《醫訊》、《法言》等刊物,亦曾受到學校的停刊處分,不過校方在這兩件事沒有後續的懲處和追究。學校面對代聯會普選運動的處理方式,顯示他們害怕普選導致群眾動員,將會形成混亂、不可控制的結果,學生意識會覺醒,而試圖脫離黨國的控制,所以才竭盡各種力量來阻擋普選運動。

學生這樣的行動策略,背後的理念是「事件化理論」 — — 面對校園中的嚴密控制,必須製造事件、和學校衝突,才能凸顯校方行事與處置的荒謬。用一些看似不合規範的方式,喚起群眾的關心和注意,促使他們思考讓這些人抗議背後的理由為何,以及結構的不合理之處。

但是,這樣的組織形式,也勢必面臨實務上的困難。其中只有少數人有行動經驗,並敢於承擔代價,以致於形成校園內激進派和溫和派的緊張關係。另外,行動的隱密性,使得成員可能因為權力不對等,產生上下之間的操縱關係,個人可能在壓力下被迫參與。因此老師特別提到,五人小組中他非常敬佩王增齊,雖然王增齊自己很勇於行動,但是和其他激進派不同,他從來不會強制別人做他們不情願的事。

「事件化理論」的限制,必須考量激進行動的「理想性」與「道德性」,並拿捏主事者、執行者與新社員之間的權力關係,釐清行動是否有自主性,抑或是出於脅迫與操縱。此外,啟蒙與改革的成效有限,製造事端後,後續的改革細節如何進行,也是事件化理論所無法處理之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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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接期(1983–1986)

1983年,吳叡人在兩名「黨員」候選人相爭的情形下,當選代聯會主席。然而,當代聯會用體制內的手段宣揚學生主權的概念,卻遭遇許多挫折。由此可見,學生組成自治組織所做出的決議,很容易被學校置之不理,普選的成效確實有其限制。於是,吳叡人在1984年辭去代聯會主席的職務,向教育部請願,這件事登上報紙,影響當時還在讀高中的林國明老師,促使他進入臺大後,便加入了大新社。

1985年4月,代聯會普選案以臨時動議的方式,趁國民黨措手不及,在學代大會通過。新學代選舉之際,大新、大論等社團開始動員,推舉社員參選,並擴大結盟。隨著風向改變,過去不支持普選的大陸社、覺民學會,也開始介入校園改革運動,以祕密招募社員的方式吸引、收編校園內的菁英,轉向支持普選。

隔年的1986年5月11日,臺大校內發生普選遊行。照片裡,可以看見林國明老師穿著支持普選的衣服,走在遊行隊伍的最前面,老師說,他當時甚至已經做好受到處分後要重考大學的心理準備。雖然最後李文忠、王增齊等人受到懲處,但過去幾年受到壓抑、打擊的普選運動,終於在當日的學代大會上以94:0壓倒性票數通過。但與此同時,學生運動還是屢遭挫折 — — 在推動普選這麼久之後,即使在學代會中獲得壓倒性的同意票,議案困在學校裡,校方仍然置之不理。

1986年5月爆發的「李文忠事件」,起於學校對李文忠施以近乎政治迫害的爭議性處分。但是經調查,學校仍拒絕讓他復學,引發演講、靜坐、絕食等一連串抗爭行動。 老師引用鄧丕雲的《八零年代台灣社會運動史》來總結,認為李文忠事件是1982年以來,一連串行動的轉折點。當事件化理論面臨實踐上的限制,1986年的解嚴,則使得原先的行動禁忌相對緩解;學生認識到可能付出何等程度的代價後,也更敢於行動,進一步影響了後續「自由之愛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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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發期(1986–1987)

解嚴前後,臺灣出現許多大規模的街頭抗爭,社會上各種政治、環保、勞權等自力救濟行動陸續出現,影響了「新民粹」的想法,修正了轉接期學生運動的缺失。過去普選運動遇到的阻礙,正在於學生群體對權利意識的匱乏,因此歌舞昇平的校園中,任何議題都無法引發學生投入改變的動力。因應這樣的處境,改革派學生將重心轉向校外,透過藉由接觸社會真實的樣態與議題,以實踐校園中無法完整落實的理念。

「校園遠遠落後於社會,學生又怎麼能帶領社會?」

若要改變學生的「體質」,目光不能只限於校內的學權,而必須關懷社會其他群眾。必須讓學生真正接觸、理解到校外的社會不平等,他們才可能成為改造的力量,亦即「社會包圍校園」。學生關注校外礦災家屬、勞工、環保等實況後,把這些經驗帶進充滿逸樂活動的校園中,藉由倡議來傳遞對社會的關懷,而1986年由大新社組成的「臺大學生杜邦事件調查團」就是一個實踐的例子。

調查團結束之後,校方就開始找機會對付參與者。當時林國明老師正好擔任大新社的總編輯,老師說,因考量版面、稿件、期程等因素,他們並不會將刊物的每篇稿子都送審,而學校就以其中三篇文章、漫畫沒有送審,把大新社停社,社長、總編輯被記過處分。

之後,他們在臺大校門口舉辦了大新惜別會,學校12個社團一起發佈「臺灣大學各刊物爭取校園言論自由」聯合聲明,要求廢除事前審稿制度。聯合聲明發布不久,規模即擴大到 50個社團及128位研究生的參與 ;連受國民黨控制的院代會等組織,都發佈了相關聲明。他們以「言論自由」為訴求,正是因先前李文忠事件的啟發下,他們理解到:如果以反對黨國體制、政治迫害為訴求,那麼學生容易不敢接近,學校也不會有所反應;但「言論自由」這一理念的正當性,則讓性質中立的社團也願意簽署,進而擴大了倡議的成效與力道。最後也才能在1986年12月,學代大會以83:0的票數通過提案,要求學校廢除事前審稿制度。

經歷這些事件,他們認識到學生運動不能只有初步的啟蒙和認識,應該要從整個制度面、結構面著手改變,於是他們轉向整體的大學改革── 於同年12月10日的世界人權日上,舉辦了自由之愛活動,十天內舉辦七場演講,吸引了將近兩千名聽眾,推動大學改革的效力顯著。後來他們進入立法院請願改革大學法,並舉辦記者會,林國明老師作為五人代表之一,也置身其中。

自由之愛的問題在於「菁英結盟體系」,因為社團菁英之間的夥伴關係,除了主事者外的社員可能感到被操縱,同時也有考研究所、當兵、社團等個人生涯規劃的考量;一旦菁英動搖,整個動員體系就會變得不穩固。 但在菁英結盟之外,於大學法改革運動中,學校的自治組織間也開始進行跨校串聯,組成學生共同的代表性機構,成為1990年野百合學運的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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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

來到演講尾聲,老師如此總結:大學作為學習與實踐的場域,學生即使到校外接觸反抗運動,若校園內部的制度和環境沒有改變,學生帶進來的經驗就很難發揮作用,也可能繼續受限於穩固的外在政治結構。於是1988年之後,學生運動就進一步接觸到統獨、國會改選的議題,逐漸提高學運的力道。

問答時間,針對「在臺大社會系擔任教授後,最想和學生說什麼?」老師回答:「鼓勵學生積極的行動主義,因為一生裡大概也只有這段期間,不會有太多顧慮,可以為信仰的東西努力。大學時期是最有可能的,這四年裡做的事,會影響到未來的人生。」

身處不同的年代,但我們面臨的挑戰卻是類似的,對於校園日常的學生議題,會期許有更好的生活空間、課程等;同時,我們對外在社會議題也投入關注,並懷有改造的願景。過去的學生面對校園環境和政治結構的限制,調整、嘗試了各種行動策略;而今,在既有的條件和工具之下,能用什麼樣的組織、策略、理念來進行,都是我們可以延續思考的地方。